外事处的职能:
管理和指导教育系统与外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学术交流与合作;负责教育系统出国留学人员的派出工作;办理教育系统因公出访人员的报批手续和大专学历以上人员自费出国留学的审核工作;负责审批中小学生赴境外进行夏(冬)令营活动;负责外籍专家、教师和留学生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厅的外事接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