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教继函〔2012〕1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
根据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和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的有关要求,我厅制定了《广东省幼儿园园长培训机构资质认证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并组织开展了广东省幼儿园园长培训机构资质认证工作。我厅委托广东省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组织专家对47个申报单位进行了资质评估认证。按照《标准》条件,经过综合评分和布局安排,确定9个省级基地,26个市级基地,12个县(市、区)级基地,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开展幼儿园园长培训机构资质认证,是建立和完善现代培训体系的基本要求,是加强和规范幼儿园园长培训管理,促进培训基地建设,提高培训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加强领导,加大对培训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使培训基地在幼儿园园长培训工作中发挥应有的示范引领作用。各培训基地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积极承担培训任务,不断提高培训质量,为提高幼儿园园长整体素质,推进我省学前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附件:广东省幼儿园园长培训基地名单下载点击此处
广东省教育厅
二○一二年一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