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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华华省长强调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工作 |
2007年1月9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由常务副省长、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钟阳胜同志主持,省长、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黄华华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副省长、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宋海同志代表省政府与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签定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责任书》。
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工作,黄华华省长提出了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也把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作为贯彻中央精神、构建和谐广东的一项重要措施,并明确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免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课本费,作为今年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民生大事。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改造农村中小学危房、免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课本费工作的重大意义,从大局出发,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推动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实现新跨越。
二、明确目标,扎实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危房改造工作
这次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工作的总目标是:2007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现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C、D级危房改造工作,全部消除农村中小学危房。这项工作任务艰巨、时间紧迫、情况复杂,因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做到“四个到位”:
第一,责任到位。农村义务教育危房改造工作,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各级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地级以上市政府要对辖区内各县(市、区)的危房改造工作负总责,检查、督促工程进展。县(市、区)政府要坚决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负责危房改造实施全过程的组织和管理,包括制定危房改造总体规划、组织实施、按时拨付资金,对改造工程的质量、进度和造价负责。
第二,规划到位。各地在制定危房改造规划时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以县为主的原则。要坚持危房改造规划、立项、建设、资金管理以县为主。二是统筹兼顾的原则。危房改造要与修复水毁校舍相结合,要与加快中小学布局调整、解决大班额问题相结合,要与规范化学校建设和校园环境美化相结合。三是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原则。危房改造要从方便学生上学和确保学生安全出发。校舍建设要本着“牢固、实用、够用”的原则,既不盲目拔高建设标准,也不得降低标准和质量,确保危改项目使用寿命在50年以上。
第三,资金到位。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省财政按照C级危房每平方米160元、D级危房每平方米500元的标准,对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14个地级市及江门恩平市共86个县、市、区危房改造所需19亿元资金,给予全额补助。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切实管好、用好专项资金,确保专项资金全部用于危房改造工程。省补助的专项资金不能顶替以前的投入,不得用于偿还过去拖欠的工程款和其他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截留、套取省专项资金。
第四,优惠政策到位。新建、改扩建校舍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危房改造工程涉及的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予以免收。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提倡各有关单位从支持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角度适当予以减半收费或免收。鼓励企业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学校危房改造工程进行捐赠。各市、县要制订并不折不扣地落实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的优惠政策,确保危房改造顺利推进。
三、加强领导,确保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农村义务教育危房改造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规范管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办事。
一是实行项目管理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抓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要做好项目规划、勘察和设计,杜绝“三边”工程(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实行招标管理,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要搞好工程监理和监督,建立台帐,抓好项目竣工验收。县危房改造工作办公室要对项目工程进度实行动态管理。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要在有关学校公示,自觉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二是实行进度监测和信息反馈制度。各县(市、区)要在2月底前制定危房改造总体规划。从今年2月份起,各县(市、区)每月要将本地危房改造建设项目上月末的实施进展情况上报地级以上市,各市要将全市危改上月末实施进展情况汇总报省。
三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危房改造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省财政资金和各地自筹的资金直接拨入各县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特设专户,由县级财政部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根据工程进度,直接支付给承建商和劳务提供者,不得下拨至乡镇及项目学校。
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未能按责任书要求全面完成危房改造工作的地级以上市和县(市、区),其政府主要领导要向省政府作出深刻检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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