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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工作扎实推进 |
省政府部署实施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工程以来,各地认真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抓紧成立领导机构,制订改造总体规划,出台规费减免政策,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扎实推进各项前期工作。
一、各地成立危房改造工作领导机构的情况
截至3月16日,共有11个地级以上市已经成立了危房改造工作领导机构并将有关文件上报,分别是:汕头市,佛山市,韶关市,河源市,惠州市,阳江市,茂名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
二、各地执行建设进度月报告制度的情况
截至3月16日,共有12个地级以上市上报了2月份的建设进度,分别是:深圳市,汕头市,佛山市,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惠州市,江门市,湛江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
三、各地信息
惠州市在省财政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市本级财政计划对辖区内各县(市、区)的危房改造工程进行补助,具体标准为D级危房每平方米80元,全市共补助资金约900万元。市教育局建立了局领导挂钩联系县(区)制度。每个局领导定期到挂钩县(区)调研和指导,具体参与制定危房改造总体规划等工作,及时传达省、市有关最新精神和要求。
湛江市采取“十个统一”的原则来指导和开展危房改造工作。例如:统一立项,在确定的危房改造总体规划内,由教育部门按程序统一办理;统一设计,由湛江市规划勘测设计院设计通用的图纸若干套,提供各地选用,以减少设计时间,节省设计费用;统一招标,由各县(市、区)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实行捆绑限额招标;统一报建,按照市建设局制定的《湛江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工程施工许可指南》,由各县(市、区)统一报建。
佛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已经基本消灭危房,市政府决定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公办、民办托幼园所、普通中小学、中职和高校等)的危房进行排查,对存在的危房校舍统一按照省的要求进行改造。目前,各县(市、区)正按市政府的部署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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