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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采取“三个扶持”的办法多渠道筹措危房改造建设资金
  梅州市切实把危房改造与规范化学校建设、中小学布局调整、修复受灾学校、解决大班额和校园环境美化相结合,利用危房改造的契机,力争彻底解决当前农村中小学校校舍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为保障危房改造工程的顺利实施,该市采取“三个扶持”的办法,多渠道筹措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建设资金。
  一是财政扶持。各县(市、区)危改办积极向当地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的目的意义和存在困难,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在财政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各县(市、区)仍尽最大可能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危房改造。例如,梅江区安排150万元、梅县安排403万元、五华县安排420万元。
  二是政策扶持。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出台减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工程建设规费的具体办法,免收工程建设过程中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半收取或免收经营服务性收费,通过“减少支出”的方式扶持学校危房改造。例如,五华县政府出台了优惠政策,减免危房改造工程建设规费26项,减免各项费用共300多万元。
  三是社会扶持。梅州市充分发挥“华侨之乡”的优势,广泛宣传发动,争取“三胞”、党政干部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工作。如兴宁市党政领导带头捐出一个月的工资,全市共发动干部职工、群众捐款近500万元;梅江区通过发动华侨、校友捐款筹集资金90多万元;大埔县发动华侨捐资482万元。

厅危改办

2007-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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