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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工程档案工作的通知
粤教财〔2007〕55号

各市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局: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档案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7]1 号)和省档案局、省发改委《 转发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的通知》(粤档发[2006 ]32 号)要求,现就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档案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工程是省委、省政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民心工程,是建国以来我省中小学校舍改造省级财政投入最大的工程,已列入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和2007 年省重点建设项目。其建设档案既是重大建设项目的历史记录,也是校舍使用、维修、管理、改建扩建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地必须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本着“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替未来着想”的宗旨,认真做好危房改造工程档案工作。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建筑法》、省档案局、省发改委《转发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的通知》和《广东省中小学校档案管理工作规范》(粤档发[2003]29 号)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危房自查鉴定、改造规划、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建筑档案归集、管理。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建设文件材料归档工作应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在项目完成通过鉴定验收时,应通知档案部门参加,工程验收后3个月内要将基建全过程形成的文件、图纸、声像资料等立卷整理好移交综合档案室。
  三、对每个危房改造项目改造前和竣工后,校园整治前和整治后都要拍照存档,对危房改造重要活动(如重要会议、大工程等)的录像、图片、文字资料要及时编辑整理,以市或以县为单位制作专辑。
  我厅将委托《广东教育杂志》社编辑出版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图文专集,委托广东电化教育馆制作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录像片。请各地积极协助上述两单位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图片、声像、文字资料的拍摄、收集工作。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厅危改办

2007-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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