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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教育局构建扶困助学体系切实解决读书难问题

  今年开展行评工作以来,江门市教育局积极采取措施,在全面实施免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和课本费基础上,将渔民户口适龄儿童纳入免费义务教育范畴,进一步完善各项扶困助学制度,切实做好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学生的资助工作,努力构建覆盖城乡的扶困助学体系,切实减轻了人民群众的负担,进一步解决了困难家庭子女的上学问题。

  一是及时做好每年免费学生人数的审核统计及上报工作,落实各市、区财政每年免费义务教育专项预算安排并按时划拨。二是按照今年免收课本费标准(初中每生每学年 180 元,小学每生每学年 100 元),做好有关数据统计,落实各市、区今年秋季免收课本费财政预算安排。三是做好城镇低收入家庭学生扶困助学工作,凡符合减免条件的高中一年级学生每学年减免 800 元,高二、高三年级学生每学年减免 500 元;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继续免收杂费和其他有关费用。四是建立免费义务教育和扶困助学档案资料,完善和规范免费义务教育和扶困助学对象审核报批等手续,确保每个符合条件的学生能真正享受免费教育和扶困助学政策带来的实惠。五是建立健全免费义务教育专项资金和扶困助学专项资金的管理机制,加强专项资金划拨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做好专项资金审计和绩效评价工作,确保专项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早在 2002 年,江门市教育局党委就大力实施教育民心工程,把妥善解决群众关注的读书难问题作为切实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立了较完善的扶困助学体系。从 2005 年开始,江门市教育局制定并实施了《关于资助高中阶段困难家庭学生的方案》,在全省率先把政府扶困助学体系延伸到高中阶段教育并覆盖城乡学校。据统计,江门市每年免收书杂费的农村困难家庭子女达 19000 多人;仅 2006 年,江门市获资助的城镇特困学生就有 4404 人,补助总额达 184.2 万元 , 其中受资助高中学生 1799 人,补助金额 53.48 万元。

政风行风

2007-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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