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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有关高校,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广东省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教育厅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广东省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巩固和发展 2007 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成果,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 根据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省政府纠风办和省直行评办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国务院及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进一步落实解决 2007 年教育系统各受评单位在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中查找出来的主要问题,通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工作,巩固和加强 2007 年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所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加强我省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和机关作风建设,努力构建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水平,促进全省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组织领导

  2008 年成立的广东省教育系统民主 评议政风行风 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省教育厅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工作 的组织领导和日常工作,同时 负责指导、督促和检查华南农业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实验中学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市举办、主管的各级各类公办学校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工作由各市纠风部门、行评办统一组织实施。

  三、“回头查”主要内容

  (一)各单位去年评议中自查自纠找出的 和行评团提出的问题,尤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的整改是否做到件件有着落;

  (二)已完成整改的问题特别是在去年评议过程中反映的突出问题的整改是否出现反复;

  (三)有关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和落实到位, 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健全;

  (四)机关作风是否有明显好转,服务水平是否有明显提高,政风行风是否有明显改进。

  四、 “回头查” 工作方法

  根据省政府纠风办、省直行评办的部署,省教育厅的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工作由省直行评办协调组织检查;华南农业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和广东实验中学的“回头查”工作以省教育厅为主组织检查;各市教育系统的“回头查”工作由各市纠风部门、行评办组织检查。

  五、实施步骤

  2008 年我省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工作按照省政府纠风办、省直行评办的统一部署,从 6 月份开始至 10 月中旬前结束,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整改提高和迎接检查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 6 月份)

  1. 组织学习动员。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 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国务院及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 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和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回头查 ”工作的思想动员。

  2. 制定工作方案。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工作方案,明确“回头查”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步骤,落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的工作安排和措施。

  3. 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网络及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对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工作的宣传。通过加大对 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改革发展成果的宣传力度,以及设置网上政风行风评议专栏、行评意见箱和编印简报等多种形式, 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工作更加深入人心,切实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工作抓得更实抓得更好。

  (二)自查自纠阶段( 7 月份)

  1. 重点抓好“三查”。要紧紧围绕去年制定出来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整改方案、计划,特别是去年各级行评办、行评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三查”:一查整改方案中的存在问题有没有得到整改落实;二查已经整改的问题有没有出现反复;三查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有没有出现新的问题。

  2. 认真开展自纠。在搞好“三查”的基础上,认真开展自纠:整改方案还没有完全落实的,要进一步抓紧整改落实;已经整改的问题出现反复的,要进一步分析、查找原因,抓住关键和根本,对症下药防止反复;有新问题出现的,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解决,努力用新思路、新办法解决新问题。

  (三)整改提高阶段( 8-9 月份)

  1. 抓好整改方案的落实。要根据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回头查”的要求和本部门、本单位今年工作任务安排及人事变动情况,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位,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

  2. 进一步加强建章立制。在去年行评期间,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受评学校 已建立了一系列制度, 今年要根据制度实施的情况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不断完善 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格局 ,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四)迎接检查阶段( 10 月份)

  1. 省教育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要在 10 月上旬报送本部门、本单位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回头查”工作总结以及新制定实施的有关文件和制度。省教育厅行评办组织检查后,对教育厅开展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回头查”工作情况作出全面总结,于 10 月中旬书面上报省直行评办,并认真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工作,虚心接受省直行评办的检查。

  2. 华南农业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和广东实验中学要在 10 月上旬向省教育厅上报学校开展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回头查”工作情况书面总结。省教育厅根据各校“回头查”工作开展情况组织检查。

  3.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在 10 月上旬向省教育厅上报本地区、本单位开展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回头查”工作情况书面总结,并按当地纠风部门、行评办的要求认真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工作。

  六、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工作是持之以恒抓政风、求真务实抓行风的重要举措,是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的必要途径,是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延伸和继续,对加强我省教育系统队伍建设,促进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上新台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工作的重大意义,克服消极应付和无所谓的思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认真开展“回头查”工作的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搞好政风行风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和对教育事业负责的高度,扎实开展好“回头查”工作,努力做到以“回头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要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关部门具体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回头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回头查”的质量。要进一步明确整改工作责任制,落实分工,切实将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都整改到位,真正把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回头查”工作作为对受评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再考核,作为对去年政风行风评议成果的再检验。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受评学校“回头查”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受评学校高质高量完成“回头查”工作。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要把开展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回头查”工作与目前我省开展 “ 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努力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 ” 主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落实本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 要始终坚持将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价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好坏的标准, 紧紧抓住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这个重点,加大纠建并举的力度,把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把开展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 回头查 ” 工作作为改进工作方法和提高工作水平的动力,让人民群众从 “ 回头查 ” 工作中得到实惠,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以整改的成效赢得群众满意。

  (四)加强沟通,主动配合。 要加强与省、市行评领导小组、行评办的联系沟通,以多种形式,及时向他们汇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工作的动态和取得的成绩。要虚心听取、高度重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为他们提供工作便利,认真开展好每一阶段的工作。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高校要坚持简报制度,要及时主动向省教育厅和当地行评办报告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工作情况。每个阶段工作结束后,都要书面上报本地区、本学校的工作开展情况,扎扎实实开展好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工作,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
政风行风

2008-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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