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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淑兰同志到湖北调研《实施纲要》贯彻落实情况并督查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11月1日至3日,教育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田淑兰到湖北调研直属高校《实施纲要》贯彻落实情况,并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了督查。期间,先后听取了湖北省教育厅、武汉市教育局关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情况的汇报,分别与在汉七所部直属高校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以及湖北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北省检察院、武汉市检察院的有关同志进行了座谈。
   田淑兰同志在讲话中指出,随着前几年我国教育事业的跨越式发展,教育规模不断扩大,但我们的管理出现了滞后现象,导致出现了一些问题,有些问题还比较严重。今年中央开展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对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她强调,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抓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紧密结合,注意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认真抓好教育工作;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完善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与强化学校监督管理紧密结合,把各种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减少和预防各种问题的发生。教育事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始终保持教育的公益性,要时刻认识到我们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办公益事业,要自觉识别和抵制各种诱惑,保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人才健康成长。
   在谈到如何加强直属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田淑兰指出,我们要按照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努力建设和谐校园。她强调,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维护班子团结,提供建设和谐校园的政治保障;要加强教育,树正气,知荣辱,夯实建设和谐校园的思想道德基础;要坚持依法治校,规范管理,完善建设和谐校园的制度体系;要深化校务公开,实行民主监督,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打牢建设和谐校园的群众根基;要强化监督,消除隐患,创造建设和谐校园的必要条件。

治贿办

2006-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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